我校召开第六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终审评选会议

2020-11-20 08:25:20

  

     11月20日上午,我校第六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终审评选会议在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405举行。我校原校长、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委员会主任赵世超,原校长房喻,原副校长吕九如,副校长董治宝,研究生院院长郑海荣,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刘学智,文学院教授屈雅君作为评选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委员会主任赵世超主持。

     校团委书记王玉首先介绍了学校开展“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背景和目的,并从组织动员、初评推荐、复评推荐等方面向评选委员会汇报了第六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各项工作。随后,校团委副书记王阳阳从事迹类型、获奖情况等方面对进入终审环节的30名候选人的情况作了介绍。

    接着,评选委员会围绕“自强”精神的时代内涵和评选提名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深入讨论。评选委员会主任赵世超指出,开展“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评选活动对促进良好学风养成、繁荣校园文化有着重要意义,希望通过评选活动的持续开展,不断丰富新时代的自强内涵,注重对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候选人的事迹挖掘,在青年学生中推选出一批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自强典型。

    最后,评选委员会在充分酝酿和民主决议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典型性和教育影响力”,提名产生了8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和12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

  第六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自2020年9月启动以来,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各学院根据活动安排进行了前期的寻访推荐,组委会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初评推荐、第二轮复评推荐。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将于12月中旬举行。